古田县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情指行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古田县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情指行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1220240415
项目名称:古田县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情指行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459.99536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9.99536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智能化设备采购 | 1批 | 459.995368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2、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3.7、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强制3C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3C证书复印件,或者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3C强制要求;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8、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或者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节能要求;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1)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须至招标代理机构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通过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公司,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ndhfzb88@163.com
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古田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3622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钰
电 话:0593-2822316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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