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机房专用空调更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5-062-G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机房专用空调更新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房专用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机房专用空调 1.5kW 台 6
机房专用空调 12.5kW 台 2
机房专用空调 7.5kW 台 5
机房专用空调 7.5kW 台 18
机房专用空调 7.5kW 台 24
机房专用空调 7.5kW 台 16
机房专用空调 12.5kW 台 4
机房专用空调 7.5kW 台 1
机房专用空调 5kW 台 20
机房专用空调 7.5kW 台 6
机房专用空调 20kW 台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
3.1.2(1)投标产品1.5kW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YD/T 2768-2014《通信户外机房用温控设备》和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5kW、7.5kW、12.5kW、20kW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19413-2010《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GB/T 19576-201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3)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A类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产品近3年国内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1.5其他要求: 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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